关于下发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实施方案》的通知
各部门、科室:
经省卫生计生委批准,我院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临床
基地(内科与康复科二个专业基地),从本年度起承担住院
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;为将培训工作务实做好,根据国家卫
生计生委等七部委联合印发的《关于建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
训制度的指导意见》及江西省卫生计生委【赣卫科教字
(2017)6 号】《关于印发 2017 年江西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
训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》,结合我院实际情况,特制定《住 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实施方案》,请各部门、科室遵照执行。
附件: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实施方案
南昌三三四医院 二〇一七年六月九日
南昌大学附属三三四医院
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实施方案
经省卫生计生委批准,我院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临床基地(内
科与康复科二个专业基地),从本年度起承担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
作;为将培训工作务实做好,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等七部委联合印发
的《关于建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的指导意见》及江西省卫生计
生委【赣卫科教字(2017)6 号】《关于印发 2017 年江西省住院医师
规范化培训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》,结合我院实际情况,特制定本实
施方案。
一、培训目标
(一)、总体目标。推进我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,制定符
合院情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,全面提高临床医师队伍的综合素
质和专业水平。2017 年,启动本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;通过
3--5 年的培训实践总结,建立医院完善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
体系,使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化、规范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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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二)、具体目标。通过培训,使住院医师掌握本临床学科的基本理
论、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,培养一批具有良好职业道德、扎实医学理
论、专业知识和临床技能,能独立承担本临床学科常见疾病诊治工作
的临床医师。
二、培训管理
(三)、组织机构。成立由医院领导、科教科、医务科、人事科、
总务科等部门共同组成的医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领导小组(以
下简称“领导小组”),负责全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指导和协调
工作。医院院长为组长,主管副院长为副组长,其他医院分管领导及
部门领导为成员。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(以下简称“领导小组办公
室”),设在科教科,承担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日常管理工作。
(四)、培训对象。招取从事临床医疗工作的高等院校医学类专业
(指临床医学类、中医学类和中西医结合类,下同)本科及以上学历
毕业生,或已从事临床医疗工作并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,需要接受
培训的人员。
(五)、培训模式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是指医学类专业毕业生在
完成医学院校教育之后,经医院推荐录取、报省卫生计生委批准注册,
以住院医师的身份在我院接受以提高临床能力为主的系统性、规范化
培训。所有培训对象在我院参加 1--3 年的规范化培训。 【“5+3”模
式是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主要模式,即完成 5 年医学类专业本科教
育的毕业生,在培训基地接受 3 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】。
(六)、师资条件。因我院是首次开展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,急
需培养一批师资队伍,已向省卫生计生委申请在我院开办一期师资培
训班;在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中,建立导师制;要逐步加强和完
善师资队伍建设,不断对师资进行提高培训。
1、住培津贴:根据江西省卫生计生委【赣卫科教字(2017)6
号】《关于印发 2017 年江西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项目实施方案的通
知》相关条款,对直接参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人员的工作实行津贴
制,资金从政府拨付款中支付,由于本院招生数量较少,津贴暂定为:
1)、导师:每带一位住培生,每月津贴 150 元,带多人,津贴累 计。
2)、带教教师、科教科管理干部津贴不与住培生数量挂钩,每人 每月津贴 100 元。
3)、以上津贴自 2017 年 9 月份起实行。
2、对在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中做出优异成绩者,医院将给于 特殊贡献奖。
(七)、培训意识。将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纳入医院发展规划,
根据认定的学科和规模,制定招收计划,并面向社会公开招收住院医
师,并严格按照培训标准组织实施培训工作。
三、招生计划
(八)、结合医院、专科基地实际情况和容纳量,依据省卫生计生委
批准的招生计划数落实招生量;在首次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过程
中,不断总结培训经验,逐步申请报批专业基地,扩大住院医师规范
化培训招生数量;目前 2--3 年内,内科专业基地招生稳定在 5---12
名内,康复专业基地招生稳定在 3--6 名内。按照公开公平、双向选
择、择优录取的原则,通过考试选拨,招收符合条件的医疗卫生单位
委派人员和社会人员参加培训。
(九)、培训内容。根据省卫生计生委的要求,住院医师根据国家
颁布的培训标准参加培训,主要内容包括医德医风、政策法规、临床 实践技能、专业理论知识、人际沟通交流等,重点以临床实践技能训 练为主,提高临床诊疗能力。
1、教材:选用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专用教材。
2、课程设置:专业基地根据国家颁布的培训标准中所要求的病 种安排专题讲座。
3、临床技能操作培训: 专业基地根据国家颁布的培训标准中所 要求规培生掌握的临床技能技术安排培训、考试考核。
(十)、培训过程。公共科目教学集中在理论基地(南昌大学继续
教育学院)完成,临床实践教学在医院专业基地完成;在住院医师规
范化培训过程中可与临床医学研究生的培养方式相结合,开设相关理
论和实践课程。
1、轮转考核,即每一科室轮转培训结束后,由专业基地组织出
科考试考核:
1)出科理论考试。
2)出科临床技能考试或考核。
3)年度考核,即每年度培训结束后,由专业基地组织对全年培
训情况进行考核。
4)以上考试考核成绩完成后,一周内应将考试考核详细统分表
分别以电子版从 OA 报科教科辛莹助理存档备案。
2、医院由规培教学督导组组织规培生进行年度综合考评考试。
(十一)考试考核管理。严格按照培训标准组织考试考核工作,对
未完成培训内容要求的住院医师,取消其参加考试考核的资格,培训
时间顺延一年;对弄虚作假者进行相应的处罚,对情节严重的取消其
接受培训的资格。
(十二)考试考核监督。科教科组织规培督导组专家对考试考核工
作进行监督检查,对违规行为进行纠正。对未按照要求进行培训和考
试考核的专业基地进行整改,并视情节轻重给于当事人及基地主任扣
发 1--3 个月绩效的经济处罚。
四、保障措施
(十三)工资待遇。培训对象是医院住院医师队伍的一部分,应遵
守所在培训专业科室的有关管理规定,并依照规定享受相关工资待 遇;
1、单位委派的培训对象,培训期间原人事(劳动)、工资关系
不变,医院与培训对象双方签订委托培训协议,发放的工资、福利等 待遇不低于医院同等条件住院医师工资水平。
2、面向社会招收的培训对象与医院签订培训协议,由医院到当
地人才中心为其办理人事代理业务;培训对象生活补助由医院负责发
放,标准参照医院同等条件住院医师工资水平确定。
3、具有研究生身份的培训对象执行国家研究生教育有关规定,
医院可根据培训考核情况向其发放适当生活补贴,为培训对象提供必
要的社会保障。
4、临床医学专科学历毕业生毕业后参加 2 年培训(3+2),培训
期间的有关管理和待遇参照上述原则并结合医院实际执行。
(十四)、经费保障。除政府拨付的培训经费外,医院有专项经费
资助对培训专科基地的基础设施建设、设备购置、教学实践活动以及
面向社会招收和单位委派培训对象给予必要的经费补助等不足部分。
除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原因外,因规培生自身原因造成需要延
长培训期限的,在延长培训期间,不再享受政府和医院给予的生活补
助。
(十五)、后勤保障。医院对规培生提供免费、宾馆式的条件,就
餐有医院职工食堂。
(十六)、执业注册。规范化培训前已取得《执业医师资格证书》
的培训对象,应应该在培训医院注册为执业地点,可不限执业范围。
培训期间尚未取得《执业医师资格证书》的,可在具有执业资格的带
教师资指导下进行临床诊疗工作。培训期间,可依照《执业医师法》
相关规定参加国家医师资格考试,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后,医师执业证
书应当注明类别,可不限执业范围,但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填写相应规
范化培训信息。培训结束后,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执业范围和地点,依
法办理相应执业注册变更手续。
(十七)、岗位聘用。取得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》作为
临床医学专业中级技术岗位聘用的条件之一。
(十八)、本实施方案可根据医院的发展需要,每年度修改一次。
2017 年 5 月 26 日